德州2025年11月選票17項憲法修正案詳解
今年11月4日,德州選民將投票決定17項對州憲法的修正案。
在德州,只有州議員能將憲法修正案放上選票。每項提案必須先在州眾議院與參議院各獲得三分之二通過,才能交由全體選民表決。修正案只需過半數同意即能通過,一旦通過便正式納入德州憲法,日後如要修改,亦需再經全州公投。
提前投票期間為10月20日(星期一)至10月31日(星期五)。
德州選民可在網站查詢選民登記狀態。
第一案(SJR 59)— 為德州技術學院提供資金
該修正案將建立兩個新基金,用以支持德州技術學院系統(Texas State Technical College System),這些學院提供全州職業訓練與就業導向教育。
兩個基金分別為「永久技術機構基礎建設基金(Permanent Technical Institution Infrastructure Fund)」及「可用勞動力教育基金(Available Workforce Education Fund)」,可用於購地、興建教室及實驗室、維修校舍或添購設備。
不同於德州大學系統,技術學院無法徵收地方稅,因此資金來源可能包括州議會撥款、基金利息收入、私人捐贈及贈款等。未來州議會將決定每期撥款金額。
第二案(SJR 18)— 禁止資本利得稅
此修正案將在憲法中明文禁止對出售股票或投資所得的資本利得課稅。
目前德州已實質禁止資本利得稅,因其被歸類為所得稅的一部分。然而,提案者指出,華盛頓州曾在法庭上成功辯護資本利得稅不屬於所得稅範疇,因而開徵。此提案旨在避免類似情況於德州發生,確保德州繼續保持「稅務友善州」的地位。
第五案(HJR 99)— 飼料免稅
目前動物飼料在生產與零售過程中幾乎全面免稅,但零售商庫存中的飼料仍須繳納財產稅。
第五案旨在消除這項不一致,授權州議會將零售商庫存中的飼料免於個人財產稅,並可制定相關規範。
支持者指出,現行法令對零售商不公平,尤其在農業旺季倉庫滿載時稅負沉重。反對者則認為此舉將給予飼料零售商不當優勢,因為「幾乎所有其他類型的庫存均須繳稅」。
第六案(HJR 4)— 禁止針對金融業某些稅項
此修正案將永久禁止州政府對某些金融服務業徵收職業稅或證券交易稅,包括股票交易所、經紀商及證券買賣。
非營利政策機構 Every Texan 指出,此提案主要是為即將於2026年啟動的「德州證券交易所(Texas Stock Exchange)」提前準備。
第七案(HJR 133)— 退伍軍人遺孀房產稅減免
若通過,符合條件的退伍軍人遺孀或遺偶可免繳房產稅。條件包括:未再婚,且其配偶的死亡必須與服役相關。
第八案(HJR 2)— 禁止遺產稅
該提案將禁止州議會對遺產、繼承、贈與等徵收所謂「死亡稅」。
德州目前並無遺產稅,但此舉旨在防止未來立法者重新開徵。批評者認為此舉多餘,且主要有利於富裕家庭,限制未來的稅收政策彈性。
第九案(HJR 1)— 商業資產房產稅減免
此修正案將商業動產(如存貨、車輛、設備等)的免稅額從2,500美元提高至125,000美元。
支持者認為可減輕小企業稅負;但反對者警告,此舉將使地方政府收入下降,例如沃斯堡市可能減少約800萬美元稅收,最終差額可能由房主承擔。
第十案(SJR 84)— 火災毀損房屋臨時房產稅減免
該提案允許房屋因火災全毀者申請臨時免稅,須於火災發生180天內向縣估價官申請。估價官將重新計算房屋價值並調整稅單。
第十一案(SJR 85)— 長者與殘障者校稅減免
此修正案將6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的學區房屋減稅額由1萬美元提高至6萬美元。配合第十三案,最高可達20萬美元,平均每年可節省約907美元。
但州政府須補貼學區收入缺口,估計2026-2027年將花費12億美元。批評者擔憂若州政府未能長期補足,教育經費可能受影響。
第十二案(SJR 27)— 改革法官紀律制度
該修正案將調整「州司法行為委員會(State Commission on Judicial Conduct, SCJC)」的組成,強化其公開性與懲戒權限。
修正後委員會仍為13人,但將以公民為多數,取消律師公會成員席次,並提高公民委員年齡門檻至35歲。委員由州長與德州最高法院任命,須經參議院確認。
第十三案(SJR 2)— 提高房屋校稅減免
該提案將主要居住房屋的校稅免稅額從10萬美元提高至14萬美元。加上稅率下調,估計全州570萬名房主平均可節省約484美元。
此舉將使州政府需補貼學區收入,在2026-2027預算期達27億美元,之後每年仍需約10億美元。
第十四案(SJR 3)— 認知症研究基金
將成立「德州失智症預防與研究院(Dementia Preven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 of Texas, DPRIT)」,並撥款30億美元投入失智症、阿茲海默症及帕金森氏症研究。
該機構以「德州癌症預防與研究院(CPRIT)」為範例,期望推動德州成為全美失智症研究重鎮。
第十五案(SJR 34)— 父母權利入憲
此修正案將父母教育與照顧子女的權利正式寫入州憲法。
雖然現行法律已保障此權利,但支持者認為應以憲法形式固定,以防司法見解改變。
第十六案(SJR 37)— 明確投票需為美國公民
該提案明文規定,選民必須為美國公民並在德州登記。雖現行法律已如此規定,但提案者希望以憲法條文防止未來放寬規定的可能。
反對者認為此舉象徵意義大於實際,可能誤導選民以為非法投票是普遍問題。
第十七案(HJR 34)— 邊境地區安全設施房產稅減免
此修正案允許州議會為與墨西哥接壤的縣市,針對因設置邊境安全設施(如圍籬、監控系統)導致的地產增值部分,提供房產稅減免。
Source: Houston Public Media